新制三類謄本自104年2月2日正式上路囉!

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實行及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一規定,自104年2月2日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核發大幅修改,新增第三類謄本,須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才具備申請資格,網路電子謄本不提供第三類謄本申請服務,謄本內容顯示登記名義人之完整姓名及住址資料。 新修第二類謄本個人資料揭露內容去識別化,僅顯示登記名義人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及完整住址等資料,得依登記名義人之請求,隱匿其部分住址;新制謄本申請書可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下載使用。 另民眾申請隱匿部分住址資料,可由登記名義人檢附申請書(本所表單下載)及身分證明文件向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或透過網路地政線上申辦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藉由新制謄本的實施,能在不影響不動產交易安全的同時,確保兼顧保護個人資料之隱私。 「基隆市地政士公會-會務訊息」 昨日與地政處蘇處長連繫,處長告知今天開始基隆二地所申請第一類謄本他項部,外加第三類謄本他項部,第三類謄本他項部不予計費。 感謝蘇處長及時向林市長報告,林市長力挺地政士,先確定實施免收費,府內再補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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