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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文110.09.14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14 日,作者: yfpanter
轉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信義稽徵處函366號-為擬定「110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請貴會惠予提供110年度會員辦理土地買賣移轉案件之土地交易價格等資料,並將取樣資料填報「110年度個人出售土地情形調查表」。
分類: 會務訊息。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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